山东教育厅民师待遇

山东省教育厅对待民师待遇,可以说解决的还是比较好的,政策的要求是民办或代课教师与公办教师待遇是同工同酬。将来的发展就是干多少活领多少工资没有什么正式工,临时工或代课教师。

东省教育厅对过去民办教师的待遇应该是每年20元,也就说你干十年的民办教师退休以后你每个月可以领到200元的待遇,干20年退休以后,你可以每个月领到4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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